第112章讲个故事助助兴
水井边倒着两个洗衣服的妇人,堂屋里八仙桌旁倒着一个老头两个中年男人,厨房的灶台旁边还倒着一个煮饭的老婆子。屋里屋外鲜血横流,卧房里摇篮中的小婴孩哭声震天动地,像是知道家里发生了这样的惨案。
门外的小巷里已经有了人声,卖菜卖鸡蛋的小贩挑着担子走街串巷,包子油饼的叫卖声也络绎不绝。
雷小贞慢条斯理的把杀了四个人的菜刀剁在砧板上,看炉膛里柴火烧尽了,满屋子都是饭香味,掀开来看了看,蒸笼里有菜包子、蒸芋头,还煮了香喷喷的粥。
不论是账房先生还是雷夫人,是不太愿意亲自下厨的。毕竟习武之人最要紧的就是一双招子(眼睛),厨房内烧柴,烟熏火燎,影响视力。但亲自把蒸笼端到客厅去,给自己舀一碗粥,从坛子里夹一块酱豆腐、捞一点跳水泡菜,倒点香油陈醋沾包子吃,那还算可以。今天吃的比较素,但没花钱,也就不挑剔了。这里有死人,也有活人,但不会有人开口说话。知道一个声音在墙头响起:“小贞姑娘好雅兴呀,不如我来讲个故事助助\\!J
雷小贞正津津有味的吃包子:“郎君你讲完一个故事,我杀了这一家人,还要费心留下三个不相干的活口。再讲一个,只怕还要再杀。”金丝郎君局促的用大尾巴盖着脚脚,端端正正的坐在墙头上,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:“我只是给你讲了他家的故事,不敢指使人。”妖怪杀人很影响成仙的,他还想当猫猫仙人,不知道妖怪派人去杀人是否影响自己的仙途?
雷小贞笑道:“这里没有酥油泡螺,到是有一位有奶的小媳妇,刚被我变成寡妇。郎君您说,我写他家的罪状,是实实在在的写,还是让这里的糊涂官去调查?″
前因后果她是都听说了,但说来话长,还得写半天,还要伪造字迹,小心不要带出自己的笔体。
金丝郎君从尾巴下面掏出来一封信:“雇人写了,不劳小贞姑娘的手。唉,忠仆受人推崇,只因为太少。”
仆人贪污盗窃,那是普遍现象。仆人谋害主人,夺取家产,其实很常见。仆人一朝占据上风,设法弄死小主人,霸占家产,其实也不少。仆人吃绝户要比亲戚方便,监守自盗省事,贩卖不动产,也是理所应当的。但仆人把主人留下的遗孤卖给人贩子,直接鸠占鹊巢,因为主人的猫日夜哀鸣就把猫也杀了一一这就过分了啊!
恰巧这只猫是金丝郎君很喜欢的眼线,他又正好有一个会杀人的朋友。雷小贞没杀洗衣服的那两个小媳妇,因为她二人是这家发迹之后才买来的,和那个婴孩一样,没出现在金丝郎君深更半夜跑来讲的故事里。就包子好吃,芋头变味了,煮粥的米也是一股陈米的味儿。雷小贞一抹嘴,抖开折扇,迈着文人步伐出现在大街上,吟诗道:“长恨人心不如水,等闲平地起波澜。”
金丝郎君依旧是一团金光,抽出一条细细的金丝往她身上一套,自己像个气球似的,在她身后飘着:“小贞姑娘,你听我这个故事。”雷小贞并不愿意给他当刀使,诚然这天底下该杀的人有很多,但杀不过来。一双冷冷淡淡的无情美目扫视着街上,薄唇微启:“何必给我讲,怎么不给姑娘讲讲?”
金丝郎君促狭的一笑:“这事儿…小孩子不能听。”雷小贞并不想听,但架不住有人非要说。
金丝郎君愉快的开始讲故事:“曾有一个小伙子,生的英俊可爱,干净又白净,姑且称之为小俊。他和表妹青梅竹马,相恋多年,他那表妹生的高挑婀娜,是个靓妹,就称她为小美。”
“这两个人虽然美丽,家里却都很穷,想做工没有手艺,想种地又没有地,两家虽然有意结亲,实在连成亲的钱都掏不出来。又赶上家里有了变故,百般无奈,只能被爹妈卖到大户人家去,签了死契。这户人家里只有一个大少爷,爱的如眼珠子一样,捧在手里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,单独为了这个大少爷打死了人,才新买的丫鬟小厮补上空缺。”
“小俊和小美二人也怕被打死,两人一内一外,合起伙来好好伺候少爷,少年人不知节制,何况是那么一个莽货,在学堂里就和同学、小厮弄,回到家里又被丫鬟伺候着。偏巧他也是个贱种,有个惹祸的根苗,只要被人抓着就能安分止匕〃
雷小贞一直都面无表情,好像什么都没听到,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嘴角一抖。事儿不好笑,这种表述真的绝了。
金丝郎君慢悠悠的娓娓道来:“一来二去,小美免不了有了身孕,虽然不晓得是谁的孩子,左右这是个干净体面的人家,丫鬟们又瞧不上小美小俊,就设法吹动耳旁风,让大少爷把这表兄妹俩人都赶出去。这少爷上课时虽然不读书,小俊却趁机学了以退为进,又和先生关系亲密,请人说情,就在府上婚配了,又过了两年,这家老爷的事儿犯了,连打杀丫鬟的事一起问罪,他夫妻二人不到二十岁年纪,正是颜色鲜艳的时候,也被官卖,分别叫两个商人买走了。”“大凡有钱有势的人家,没有不好色的。小美到底是官宦人家卖出去的,勾的商人对夫妻俩都动了心,派人出去打探消息。小俊一心只想夫妻团圆,一试出男主人不好这一招,就拿出当年旧事给主人下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