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二章 火耗归公,违令者杀!(2 / 2)

引经据典,据理力争,一个劲抬价。

最终,在张居正、李春芳努力调和下,方得到了彼此都认可的价格。

五钱银子一斗米。

大明朝银钱兑换,在洪武年间时,一钱银子能兑一百文钱,到了成化年间,这比例就下降到八十文,弘治年间进一步下降到七十文,正德年间至今,五十年里,又少了二十文。

五钱银子,是为二百文钱,明制,一斗是为二十斤。

折合下来,约十文钱一斤米。

稻米自古都是精粮,一斤粳米,能换三斤小麦有余,约三文钱一斤小麦。

价格不高不低,丰年之下,农家不说大富大贵,但起码能温饱有余。

而且,与士、工、商三民影响不大。

“户部拨出一千万两银子,以这价格收购今年新粮重启常平仓吧,不过,粮食收购后、仓储等诸多损耗,全部归公,就连今年征收赋税、耗羡也如此,一应火耗,尽数归公,令锦衣卫暗中查察,凡有暗中加派者,一律处死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