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背嵬军出征(1 / 1)

轩辕剑,全长:107厘米,刃长:75厘米,柄长:17厘米,刃宽:9厘米,刃厚:1.5厘米。1

姬轩辕手持轩辕剑,山谷里一股劲风吹来,姬爷的长发飘舞,熊妹缝补好的病号服随风猎猎,颀长的身材宛如枫树挺立,颇有飘然出尘之感。

怪不的前几天老丈人问自己“剑”字怎么写呢。

现在天天盼着早日打下山去,扩大部落,好能找到聪明的继承人,将文字知识传承下去。

普通的兵器可以涂漆防锈,名剑涂了漆就不好看了。

熊妹跟着老公,稀里糊涂出了营地,到了不远的乌梅林。

“来,帮我把这几棵树上的乌梅都摘下来。”

“不酸我还不要呢,这叫植物酸,不是吃的。”

等到凑够了姬轩辕需要的数量,已经深夜了,十几棵乌梅树几乎都被两人摘光了。

事实证明,驱动猛兽攻击对手不靠谱,姬轩辕就下令取消兽栏。熊猫作为有熊氏的吉祥物幸存,两只小老虎则受到喜欢猫咪的熊妹的庇护。

“这叫‘酸洗’,表面硫化后,这把剑就不生锈了。”

“那是镍铬合金,本来就不生锈——算了,总之我这把剑没有你的剔骨刀先进的。”

“先祖传下来的宝物里还是自己留着吧,不过——其实——我看上了你另一件宝物,关键时刻可能能救我的命,不过怕你舍不得——”

熊妹的手镯也是祖先传下来的,不过不是瓜分的幼儿园物品,而是熊妹先祖戴在手上的私人物品。1

“这手镯没有实际的用处。如果先祖知道,我能用它救部落的恩人和我的丈夫,一定会同意的。”

这个手镯是当年被当做护身符戴在小孩子手腕上的。现在姬轩辕看中了,因为它是四个九纯银的,这个时代做不出来。

接过熊妹爽快褪下的银镯子,姬轩辕先小心地收好。今天太晚了,这个活不着急做。

部落人少,养的蚕也少,一年的产量只够做一套衣服的,上一套给前任酋长陪葬了。

“拿了你的传世之宝,还准备给弄坏了改造,我非常过意不去…..”

……

……

“下面,咱们练习闻鼓而进,闻金而退。”

姬轩辕很满意姬九的勇气,但否决了他的话。

“当然,有时候风色不利确实需要逃跑,死拼是傻子,获取最后的胜利才牛逼。”

“咚咚咚!”

“当当当!”

这回不用姬轩辕提醒,姬九满脸通红,“我这就领人练。”

经过三天的时效,鱼胶已经完全干透,弓臀和望把连成了一体。

拿着剔骨刀,小心地将弓臀切出V字型连接口,又把弓梢切成榫卯的形状,用砂石仔细打磨,把弓臀弓梢刷胶,连接在一起,固定——又要晾三天。2

“轩辕,现在婶子大娘们没什么事做了——”

晒谷场旁的露天手工作坊,姬轩辕用石刀将竹子破成竹篾,开始给婶子大娘们表演编竹盾。

“就这样,一圈一圈往外编,等编到这么大收口,我再来教你们。”

时间在忙碌中过去,姬轩辕开始收拾牛角牛筋了。牛角跟竹子一样,是蒸了后定型,然后反复切削打磨成片。1

三天后,弓胎成型,将牛角在外面和弓胎沾合,弓胎内再粘上两层牛板筋,此之谓“复合”。粘一层要晾几天,麻烦无比。

等最后弓成,修整打磨完毕,加上握把中轴线骨片,用牛皮加强挂弦点,在应力处贴好骨片,二十天已经过去了。

姬轩辕等不了那么久,使用了更现代的做法,把弓悬挂在墙壁上,下面架碳火烤。

专注工作,时间过得相当快,看看墙上一天天记录的日历,已经到了七月十四号,一转眼,姬轩辕来有熊氏部落快四个月了。

制弓匠姬轩辕手里拿着一张弓走出了山洞,“弟兄们,走,看我打猎去。”

挂上丝线搓成的弓弦,搭上鹰羽青铜箭,箭尖指向了天空翱翔的一只大雕。

姬轩辕拉满弓,箭尖缓缓移动,鹰羽箭“嗖”地射出,飞翔在一百多米高的大雕应弓弦声而落。

酋长关在山洞里做的弓箭竟然这么厉害?射程几乎是自己手里单体弓的十倍。而且——怎么可能射那么准的?

与狼共舞傻呵呵闭不上嘴,“啥叫顺时针逆时针?”

这其实也不简单,一般人办不到。但对用单体弓都能射中猎物的原始人神射手来说,确实简单多了。

山谷里的猛禽倒霉了,十几年打不到他们的人类邻居突然有了突破性的武器,半天的功夫,山谷上空的鹰和雕被一扫而空。

“现在,咱们练习一下弓箭、枪阵、铜刀的复合战术,我亲自指挥训练。”

轩辕元年九月一日,有熊氏部落酋长姬轩辕宣布,舅子军练成。第一战,讨伐堵门的姜氏部落。

有了双层铠甲的关键部位防护,加上这种诅咒之地特有的神药,舅子军几乎成了不死团队。

这支他亲手训练出的精锐小队,每人背了一个类似酒壶的玩意,因此,伟大的轩辕酋长将这支精锐赐名“背嵬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