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靠着东墙摆放的,床到窗户有两米的距离。我指着床上的尸体对李筝说:“死者右手损毁,说明右侧比左侧火势大,起火点应该在死者的右侧。
“现场没有发现助燃剂或易燃剂的痕迹,有些助燃剂或易燃剂燃烧后不会留下痕迹或气味,比如酒精;而有些会留下燃烧产物或明显气味,如汽油、煤油等。”
眼尖的李筝在床边那一堆灰烬中发现了一个金属片,虽然它已经被烧成黑
色,而且有些变形,但还是和其他物品不同。
王猛拍照后捡起那个金属片仔细查看:“这金属片的样式和打火机上的很像。”他拿出物证袋,把那片金属放了进去。
李筝若有所思地说:“既然在主卧找到了起火点,那么对面的小卧室应该是被引燃的。”王猛大手一挥:“走,看看去。”
我们进入主卧对面的小卧室,正对着门口的是一张尚未完全烧毁的床,王猛拿出2号红色物证标志牌放在床上的尸体旁边。
李筝看了看床上的尸体说:“这具尸体同样呈现出拳斗姿势,皮肤和肌肉烧焦炭化,已经无法辨别死者性别和容貌。”
当我们翻过尸体,在背部发现了一块完整的皮肤。李筝点了点头:“2号死者和1号死者一样,被火烧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变换体位。”
小卧室里的物品和尸体燃烧程度丝毫不比主卧里的差。在观察了门窗和尸体后,我惊讶地发现:“死者远离房门的一侧烧焦炭化程度居然更高。”
“怎么会这样呢?起火点不是在主卧室吗?”李筝疑惑地问,“火势从主卧室蔓延过来的话,应该是靠近门口的一侧燃烧更剧烈才对啊。”我思绪一沉:“照目前的情况看,这里也是起火点。”
一般的火灾事故中只有一个起火点,如果有两个或更多起火点而且起火点之间相隔较远,那基本就是人为纵火了。如此看来,这很可能是一起刑事案件。
从小卧室出来,我们走进一间书房,墙上挂着几幅残缺不全的字画,地上散落着许多没有烧完的木棍,像是装裱字画的天杆或地杆。
我们在厨房里提取了一个砂锅和一些碗碟,然后去二楼和三楼勘查了别墅内的其他房间。
二楼有间装修豪华的浴室,浴缸里放满了水。三楼有一个面积不小的露台,摆满了各种花草。可能由于扑救及时,二楼和三楼烧损程度比较小,同时也说明起火点就在一楼。
露台的地面上有一层薄薄的尘土,王猛蹲在地上仔细观察,找到了几个脚印。他叹了口气:“可惜别墅里没有发现鞋子,死者的脚也烧焦变形,暂时没法进行比对排除。”
李筝有些疑惑:“刘哥,我怎么感觉这两个人好像很配合,一点也没有挣扎呢。他们在发现起火后不会逃跑吗?要是他们能跑到楼顶来,或许就得救了。”
看来李筝还是经验不足,我说:“哪儿那么容易!大火往往伴随着浓烟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,假如第一时间吸入大量有毒气体,很可能在被烧死之前就已经中毒,失去行动能力。”
结束勘查,我们拿着许多物证袋走出别墅。沈君奕走了过来,他说想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,问我们是否可以给老人和保姆办后事。由于现场存在疑点,这很可能是一起刑事案件,最终我们说服家属对死者进行解剖。
通知解剖室过来运尸体,叮嘱派出所暂时封锁现场,任何人不得进入。沈君弈面露难色:“警察同志,我爸收藏了很多字画,那些东西怕火和烟,我想尽快采取措施挽救。”
王猛陪他一起进去,半小时后,他们走了出来,从沈君弈的表情上可以看出情况不太好。王猛说刚才沈君弈发现书房里的字画损坏严重,还有些数目对不上。
我们先去市局进行送检,简单吃过午饭,来不及休息,匆匆赶到了解剖室。
解剖室里弥漫着奇怪的气味,那是一种尸体本身的气味和血腥味,以及轻微**、烧烤的肉香掺杂在一起的气味,难以言表。
从尸表看,两名死者都呈现出烧死的一些特征,尸斑鲜红、尸表油腻、四肢屈曲呈拳斗姿势、全身皮肤多处假裂创。我们需要通过解剖,确定两名死者的身份和死因。
此刻躺在解剖台上的是主卧室里发现的1号死者。我径直站在了死者的右手边主刀位置,死者的肌肉由于挛缩炭化,变得致密而坚硬。
我小心翼翼地把死者胸腹部的肌肉割开,然后把右侧胸部肌肉和肋骨分离,剩下左侧由李筝操作。李筝拉开架势,手起刀落,但她似乎低估了烧焦尸体的肌肉硬度,只割开了一点点。
李筝抿着嘴说:“我就不信割不动!”
“小心别割到手!”我话音未落,李筝倒吸一口凉气,缩回了左手。
李筝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,也拥有一名合格法医的勇敢和无畏,但毕竟是个刚出校园的小丫头。所以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,光纸上谈兵是不靠谱的。我工作能这么快上手,也多亏了当年晕血脱敏治疗时,观摩过大大小小的解剖现场。
其实在很多时候,解剖不仅考验理论知识,还考验技巧、耐心甚至是体力。有时我们明知是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,可为了寻找那一根断裂的血管,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