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知道他杀了人,但是无法定罪(5 / 5)

我的重要笔记 Seraphol 4237 字 3个月前

到9点半才走。

每次健身前后,邵明泽都会在汇英酒店吃饭,酒量很大。

他开始想办法接触邵明泽,为此特地去盛凯健身俱乐部应聘游泳教练。他条件出众,很快就在游泳馆上班了,也慢慢和邵明泽熟了起来,后来邵明泽还指定他当了私教。

他上网搜索过一些杀人方法,每次查完还会仔细地清除浏览记录。

他设计的第一个方法就是让泳池漏电。

因为泳池有两套加热设备,分别是太阳能和电加热器。负责加热的工人和他很熟,有时会让他帮忙照看设备。前段时间电加热器漏电,正准备维修,工人叮嘱他注意趁着泳池里没人的时候再用电加热器加热,平时尽量别用。他记在心里了。

泳池电加热器漏电那天,泳池里只有邵明泽一人,但是不知为什么,邵明泽迅速爬上了岸边。可能是因为泳池太大,人体太小,就像高压电线上的麻雀不会触电一样。

一计不成,他怕再用同样的手段会引起邵明泽的戒备,以后就难办了。反正邵明泽常来,有的是机会。

后来他查到了降压药。

低血压加酒精,极易导致晕厥或低血压休克,直接在水下溺亡。

事发那天,他提前做好了准备工作,并约邵明泽游泳。邵明泽守时,尽管喝了酒也没有爽约。

他知道邵明泽有个习惯,每次游泳前都会喝一瓶脉动,之前他还帮忙买过几次,每次都记得拧开瓶盖再递给邵明泽,让邵明泽感觉服务很周到。

事发当晚,他买了饮料,加入事先研磨好的药粉,递给邵明泽时,邵明泽

丝毫没起疑心,加上喝了酒有些口渴,一整瓶饮料很快见底。

后面发生的事情完全按照他的预期进行。首先发现邵明泽溺水的,自然是站在高处的救生员,但他为了拖延时间去了趟洗手间,返回后才假装救人。

而且在进行抢救时,他怕邵明泽不死,进行了补刀,故意用猛力,导致邵明泽胸骨和肋骨骨折。120来的时候人已经死了,医生根本就没给邵明泽做过心肺复苏,只有他。只是当时场面很乱,没人注意到他。

而且,他还有第二套方案。他根据邵明泽的习惯,为他预留了桑拿房,并事先封闭了通风口,切断了通风扇电源,弄坏了内侧门把手。

桑拿房的高温会引起毛细血管扩张,循环加快,心脏负担加重;并且封闭的空间可能致人缺氧窒息。所以就算邵明泽能安全出泳池,在蒸桑拿时依然会发生意外。

他步步为营,策划了一起完美的谋杀。

我讲完,秦卫罡冷冷地鼓了鼓掌:“故事编得很精彩,完美的谋杀,但请问,你们的证据呢?”

我顿时哑口无言。我可以推测出他的所有计划,但我们没有指控他的证据。48小时一过,我们只能放人。

我们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秦卫罡杀人,且证据之间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。没有确凿的证据证实秦卫罡在饮料中下了药,也没有证据表明他的抢救是恶意的,至于坏了门把手的桑拿房,也根本不能作为证据。而且案发现场更是没有留下任何作案工具。

案子没有达到证据确凿充分的标准,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,只能释放秦卫罡。

邵明泽的妻子坚持起诉,到了审判阶段,因为证据链不完善,秦卫罡被无罪释放。

得知此判决,我心里百感交集,虽然我能拼凑出真相,但一个坏人该不该杀,这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道德问题;一个坏人能不能杀,在一个法治社会,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法律问题。

诚如德肖维茨所言,培养权利成功与否,最终依赖于人类从恶行经验中学习以及确立权利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