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9章 新时代的不平等条约(2 / 2)

全权所有。

西风小马放弃使用“西风”及“小马”品牌于合作车型的权利。

华兴拥有合作车型的完整产品定义权、用户体验设计权及最终决策权。

2,主导权与治理结构成立联合项目组(jpt),华兴方负责人拥有项目组所有重大事项(技术路线、产品规划、供应链选择、成本控制、质量判定、营销策略)的一票否决权。

西风小马派驻人员需无条件执行jpt决策。

3,技术归属与使用华兴提供的全栈智能解决方案(ad智能驾驶、鸿蒙座舱、d计算平台等)及其所有衍生知识产权,归华兴独家所有。

西风小马仅有合作车型范围内的使用权。

4,供应链控制核心智能化部件(芯片、传感器、域控制器、车机系统等)由华兴指定供应商,西风小马需优先采购并纳入华兴供应链管理体系。

华兴有权介入并审计西风小马传统供应链(车身、底盘、基础三电)的选择与成本。

5,财务与风险华兴提供项目启动资金(具体数额待定,但需西风小马提供足额资产抵押),并主导后续融资。

西风小马需承担主要制造固定资产折旧、人员成本及传统供应链风险。

达到约定产销目标后启动利润分成。

6,终止条款(核心雷区)华兴有权在任何时间,基于任何其单方面认定的“合作目标未能达成”、“西风小马履约能力存疑”或“不可抗力”等理由,单方面终止合作。

终止后,华兴有权无偿收回所有技术授权、品牌使用权,并有权要求西风小马回购已生产但未售出的库存车辆(按成本价)或销毁。

西风小马已投入的沉没成本(产线改造、模具等)不予补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