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之前移栽到灵泉边的那棵小人参。
如今旁边又冒出了两新参苗,长势喜人。
更让她惊喜的是,原本那棵细细的小山参,经过灵泉水的滋养。
现在长得像小手腕那么粗了!
柳子也变得翠绿油亮。
她弯下腰轻轻触摸了一下,心中满是欢喜。
是时候采摘了!
苏清芷小心翼翼地将这株肥硕的人参从泥土中一点一点挖出来。
人参的外形饱满圆润,看起来年份不短。
她将人参保养妥当,随后掏出衣兜里仅有的五毛钱,搭上村里开往县城的顺风车,颠簸了好一阵子才抵达县城。
为了避免引人注目,她没有选择在青山村的小集市出售。
毕竟那里的街坊四邻太多,一个不小心就会露出马脚。
她宁愿费点路费,也要确保万无一失。
来到县城后,她径直走进了一家老字号中药铺。
店主是个经验丰富的老药师。
拿着人参仔细端详片刻,当即开出了三百块钱的价格。
苏清芷心心头一震。
这笔钱在当前的年代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!
她将纸币一五一十地清点清楚。
然后小心翼翼地收进贴身的衣兜里,生怕路上掉了。
回到家后,她第一时间回到自己隐秘的小空间,给那两株尚显稚嫩的小山参浇水。
用的是她珍藏已久的灵泉水。
这两株小山参的柳片嫩绿可爱。
随着空间里的微风轻轻摇曳。
她看着它们,眼里满是期待。
它们可是她今后立足的根本,是她逆天改命的重要资本。
她没有浪费时间,随手拎出一只灰兔子。
处理好毛皮和内脏之后,这才满意地回到了沈家院子。
那天晚饭时,厨房的空气中弥漫着扑鼻的香气。
她把精心烹调的兔肉装盘。
端上桌时,那油亮红润的兔肉表面还泛着诱人的光泽。
浓烈的酱香味直钻鼻腔。
沈明禹和沈明毅兄妹两人几乎同时伸出了筷子,争先恐后地夹菜,连锅边都不肯放过!
就连平时最挑剔、最爱挑刺的婆婆,这次也是吃得满嘴冒油,嘴角带笑,一边吃一边连连称赞。饭后,洗碗的碗池旁传来碗筷的碰撞声。
就在这时,沈存濮拉起苏清芷的手。
“媳妇儿,进屋一趟。”
走之前,他转头对沈明禹嘱咐道:“今晚的碗,你和明毅洗。”
沈明禹刚想抗议,却见妹妹抢先答应:“没问题!”
沈明毅满脸笑意。
她现在每天都能吃到肉,早已把这份“幸福劳动”当成了理所当然。
她甚至心甘情愿地想着。
只要天天有肉吃,她愿意洗一辈子的碗!
进了屋,苏清芷一边擦着手,一边疑惑地问他:“咋啦?”
“媳妇。”
沈存濮站在灯下搓着手,脸上的神情透着一丝激动,也带着几分紧张。
“有件事我一直琢磨了好久,想找你商量下。”
“什么事啊?你说吧。”
苏清芷一头雾水。
沈存濮缓缓吐出一口气。
“去年,镇上的政兵部门选拔青壮入伍,我也有去试了一试。”
他说着,眉头微微拧起,眼神里透着一抹不甘。
“可是那时候,我身子实在太弱了,体检都没能过,落选了。”
他顿了顿,似乎还在回忆当时的失落。
“但前几天,听说镇上开始征兵了,我去试了一试,没想到,这次竞然……
通过了。”
他脸上泛起一点喜意,眼里多了一丝亮光。
“通知书都已经发下来了。”
他说完后,略微停顿了一下。
“媳妇儿,我想去。”
他抬头望向苏清芷,眼神里满是坚定。
“我想去,给你打拼一个前程,不让我们这辈子只能困在地里刨食,让我们的以后能越过越好。”此时的沈存濮,心却像悬在了半空之中,紧张得不行。
他也知道自己现在说的话意味着什么。
他不是不通世故的人。
自然也明白,靠着种那几亩薄田,家里的生活是很难发生大转变的。
可是,当兵意味着要离家,要和媳妇分开,晚上不能再抱着她入睡,闻她身上的香,摸她那柔软的身子这是他这几月来,最幸福的事。
但比这些更让他害怕的,是他怕苏清芷不同意。
他知道她性子倔,也心疼他。
怕她会觉得舍不得,不愿放他走。
如果是那样的话……
他或许,就不去了。
哪怕外面的路再诱人,他也会放弃,陪在她身边。
而此时苏清芷望着神情变幻不定的沈存濮,脑海里像是有什么念头忽然炸开。
是呀!
她怎么早没想到。
当兵!
对了,那意味着随军!
趁着这一次,她可以借着沈存濮当兵的身份一起走!
不用